一、按份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会怎么样
首先,若有一方反对,即使有分割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在法律观念中,共有财产理应为双方共同拥有,并非任何一方能独自决定。
其次,对于可分拆且不影响价值的共有不动产或动产,我们应当给予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按份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法律怎么规定
该问题涉及到在按份共有财产中各部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当决定对共享产权房屋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占有总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方可实行。若不愿意出售一方所占据的份额已经超过了整体的三分之一,那么便无法完成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有一方持反对立场,则该分割协议将归于无效,因为只有在各方平等参与和共同决策的前提下,才能对共有财产做出有效处置。因此,对于可以被合理拆解而不影响其本身价值的共有财产部分,应当积极进行分割;然而,如果存在难以分割或者在分割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净值减少情况出现的,那么应采取公开竞价、拍卖等合法手段来获取收益,随后再根据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合理分配。有关共有财产的任何处理行为均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